top of page

鳳飛飛週記(1)

 

十一月二十七日,演藝人員生活自律評議委員會召開的第五次會議中,鳳飛飛「言行不當」的罪名被澄清了,但懲戒維持原判-------三個月內不得做任何公開的演唱。為了讓讀者在這三個月裡瞭解鳳飛飛的動態。「鳳飛飛週記」,逐期連載,使您與這位帽子歌后做不言的相知。

 

鳳飛飛週記 時間十二月一日 ---- 七日

 

這是十二月初的一個清晨。空氣裏透著涼沁,披了件晨袍坐在客廳一角的書桌前,耳畔傳來臥房中,媽媽逗弄小侄兒的嘻笑聲,身後廚房裏二嫂準備的早餐,飄送出陣陣香味,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氣-----好久沒有如此奢侈地享受家庭的溫馨了。

 

黃蓮樹下彈琵琶

「苦中作樂」!的確,這幾個月來,說我霉透了,誰也不能否認。規規矩矩的作秀,硬是指稱我「言行猥褻,亂開黃腔」,結果檢舉有人,作證無人,在臺中酒店觀賞過我這一檔秀的觀眾朋友倒紛紛寫信、贈錄音帶,以為我洗刷罪嫌。

 

搜齊了足夠的證據,向各有關單位提出陳情,評議會再議的結果,證實了我的「清白」,卻不願撤消對我歌監三個月的處分,理由是此次節目由我領銜表演,並且節目名稱是「鳳飛飛之夜」,因此必須負連帶的責任。

 

媽媽在我面前故作輕鬆的安慰我:「沒有關係,我們正好休息一下。」

 

曾經試著把自己置身事外,靜靜地等待雨過天晴的到來;曾經把希望寄託在公理正義上,以不辜負挺身作證的觀眾為我所做的努力,然而,再一次地,我又作了一名人生旅途的失敗者,敗到令親者痛、仇者快,卻無語問蒼天的地步,我只想問一句:「我做錯了什麼?」但是又有誰能告訴我?

 

時報周刊的簡總編輯那天來看我,語重心長的說:「飛飛,這次的事件只能怪妳的名氣太大,認清這一點,多多忍耐,三個月的時間相信對妳是不會有什麼影響的。」好些可愛的女學生殷殷切切的表示:「姊,妳別擔心,我們比以前更喜愛妳、支持妳!」

 

也是因禍得福

在家裏,像這個如此可愛的早晨,我悠悠閒閒的寫着東西,聽着音樂,隨時可以走進廚房和二嫂嘻嘻哈哈的搶着炒菜、煮東西,或者把小姪子抱來耍一陣瘋,再陪媽媽到菜市場逛逛,這種任我揮霍,由我安排的時光,是幾個月前,我作夢都不敢想到的,如今,我能不認為自己是「因禍得福」嗎?

 

 

許多人告訴我「誰教你樹大招風?自律評議委員會為了約束演藝人員的行為以維持社會秩序,當然須要殺雞儆猴啦!」果真如此,我又何須怨天尤人、堅取公道,使愛護我的中視公司為難呢?

 

只是,「名氣大」真是「罪過」嗎?難道這就是我不知不覺樹立了諸多仇敵,動輒得咎地被新聞界評擊辱罵的原因?

 

三個月的休息時間固然是我所冀求的,然而「一道彩虹」的「停擺」卻令我有如扼殺自己手足般的痛心。

 

受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

這個為我、二哥和所有工作人員,參加來賓灌溉而成今日茁壯局面的節目,經此劫難,無論是全然停播或改以無主持人形勢繼續播出,都已不復往昔的燦爛,這是我停演的日子裏,唯一放心不下的事。感情的創傷猶未平復,事業的挫折,再次對我迎頭痛擊,也許,我應該樂觀些,「受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」,不是嗎?

 

在這段「彩虹假期」(我為歌監三月所取的名稱)的第一週裏,我有好多好多計劃,一樁一樁事情要實現:甜膩膩的空氣,溫暖暖的陽光,笑盈盈的花木,醉朦朦的山岡,是我首先盼望擷取的,奇怪嗎? 走筆至此,我竟有股拋下一切,迫不及待地奔向大自然的心情,其餘的計劃,留待第二週-----再談吧!

 

彩虹、陽光、大自然,喔!多好!打心底裏,我輕喟着。圖~這次錄影,得三個月播出 (你我他週刊)

 

 

圖1~「鳳飛飛週記」開始囉!

圖2~閒居的日子真好!

圖3~在家讀鳳迷的來信

 

 

bottom of page